寒夜

是个变态。

【原创】【20/100】伊芙利特小姐


    一切都要从那个万圣节前夜的傍晚说起。

    那一晚原本并无特别之处。像往常一样,我和几个朋友在温泉路的绅士俱乐部里闲坐饮酒。我们这一群人鱼龙混杂,有驻外大使馆的秘书官,有朝九晚五的公司职员,有标榜前卫的自由派诗人,有退役的军官,还有贵族世家的不肖子弟。要说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大概就是对一杯上好的加冰威士忌的热爱了。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倦了。这时候,不知是谁提出了一个主意:为了不辜负今晚这一年一度的鬼怪横行的节日,我们应该每人讲一个自己亲身经历过的灵异故事。

    不消说,这个主意立刻就受到了欢迎。我们的诗人首先讲了一个故事,是关于他在一座乡下旅馆里度过的不平凡的一夜。这个故事并不算特别恐怖骇人,但是在他极富感染力的描述之下,却也令我们每个人都身临其境,战栗不已。接下来,有人讲了一个俗套的鬼娃娃的故事。我也自告奋勇,讲述了我自己几年前乘火车穿越西伯利亚旷野时的不幸经历。窗外,天渐渐黑了下来,寒风吹动树枝,噼噼啪啪地鞭打着玻璃窗,佣人端来了蜡烛,炉火也添了新柴。然而火光并不能完全照亮我们所在的这间屋子,黑暗停留在桌子下,墙角处,以及其他视线边缘的角落里,似乎真的有鬼怪潜伏在其间。

    就在这时,威廉·伯明翰讲起了他的故事。

    在这之前,请允许我先说一下威廉·伯明翰这个人。他和我曾经同在剑桥神学院就读,是同期生,还都曾参加过校赛艇队。我们两个算是相识已久,但是始终未曾交心。这或许和他这个人的个性有关。并不是说他有什么惹人厌恶的言谈或是举止,表面来看,威廉·伯明翰无疑是一个风度翩翩,彬彬有礼的小伙子,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很快赢得人们的喜爱。然而,越是与他熟悉,我越是觉得他的心中始终藏着一些事情。在与他交谈时,他似乎总是有所保留,从不吐露心声。可以说,他这个人令人捉摸不透。尽管如此,我们大家却也都一致认为,威廉·伯明翰是个值得信赖、令人愉快的伙伴。

    下面就是他在那一晚所讲的故事。为了方便叙述,我保留了他讲故事时所用的人称和视角。

    

    你们中的有些人可能知道,我有一个哥哥弗雷德。弗雷德比我大两岁,小时候,我们两个可真是一对混世魔王。无论是多么严厉的保姆、管家或是家庭教师都奈何不了我们俩。其实这也难怪,我们的父母早逝,家族之中又血脉凋零,母亲那边已经再无亲人,父亲也只有一位弟弟在世。我们的这位年轻的叔叔约翰尼,只得不情不愿地担当了我们两个的监护人的角色。

    约翰尼叔叔那时候大约不到三十岁,没错,就跟我现在差不多大。他居住在伦敦,照那时候流行的说法,是个“花花公子”。很显然,他对于教育两个年轻的侄子没有多少兴趣,对于乡村生活更是深恶痛绝。我和我的哥哥住在乡下的老宅里,几乎一年也难得见他一面。他倒是花了不少心思请家庭教师来教导我们。而这些家庭教师,一个一个,都被我和我哥哥的恶作剧捉弄得死去活来。我说过吧,我们两个那时候真是非常顽劣。被我们气走的家庭教师加起来有不下一打。

    后来,伊芙利特小姐来了。

    那时我应该十一岁,弗雷德十三,那时候大概刚过完圣诞节。一个早晨,伊芙利特小姐一手提着一个厚重的行李箱,身穿棕色的呢子大衣,头戴沾雪的毛毡帽,出现在了我们的大厅里。最初,我对她的印象并不突出,我想当然地以为,她不过是又一个单调乏味的女家庭教师罢了。我和弗雷德已经见识过了很多女家庭教师,有唠唠叨叨、大惊小怪的弗里斯小姐,有古板严厉的老古董赫什夫人,还有几个,我如今甚至已经记不起名字和面孔。我想当然地将伊芙利特小姐也归入了她们的行列,事实证明,我简直错得离谱。

    晚餐时,伊芙利特小姐再度出现了。她脱去了呢子大衣和毛毡帽,穿上了轻盈的白裙子和绣花上衣。这时我才发现,她竟然是那么令人惊讶的年轻漂亮。她小小的个子,四肢纤细,弱不禁风,柔软的金发簇拥着小小的鹅蛋形的脸,在那张脸颊上,有着明亮如宝石的蓝眼睛,精致小巧的鼻子和红润的嘴唇。许多皮肤白皙的女孩都会不可避免地生着几颗雀斑,可是伊芙利特小姐不同,她的皮肤白得像牛奶,又像昂贵的中国瓷器一样光滑无瑕。以现代的标准而言,她其实算不得美人。严苛的评论家或许会说,她的五官太过平淡,不够立体,缺少特色。确实,她的美是非人间的,超然世外,不染俗尘,就像是油画上的山林仙女。

    伊芙利特小姐的魅力并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她那清脆悦耳的嗓音,优雅又不失活泼的举止,还有偶然露出的孩子气的顽皮笑容,都深深地吸引了弗雷德和我。尤其是,当她对我们说话时,她的神态是那么的亲切而真诚,并不像是一位教师居高临下地对学生说话的语气,而是一个人平等地对另一个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

    不用说,我和弗雷德都被她迷住了。

    很快,伊芙利特小姐不仅成为了我们最爱的家庭教师,也成了我们两人的亲密挚友。她教导我们数学、地理和文学,和我们一起在花园中玩耍散步,也帮助我疏导生活中的烦恼和争执。她并非无所不知。很多时候,她甚至并不比我们知道的更多。我还记得,有一次,在向我们讲解一道复杂的数学题的时候,她突然扔下了书,用双手捂着额头,苦恼地做起了鬼脸。“太难了!”她喊道,“这道题真难倒我了,威廉!哦,这太难了!”

    这也正是她最吸引我们的地方。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将她认为了同类:一个和我们一样的孩子。

    从外表来看,伊芙利特小姐确实就像是一个孩子。她的个头并不比弗雷德和我要高多少,皮肤仍如幼儿般细嫩光洁,而她那天真活泼的神态,也常常与孩子无异。我一向不擅长判断女人的年龄。就算是现在,若是要我单凭外表去猜测伊芙利特小姐那时的年纪的话,我会说,她有十六七岁。

    这自然是大错特错。事实上,伊芙利特小姐当时一定已经有二十多岁了。我这么断定,是因为我读过她求职时寄来的介绍信,信上写着她曾经在某某郡的一所女校担任过三年讲师,还曾经为某伯爵的女儿当过两年的家庭教师。当然,这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想当年,我和弗雷德都一厢情愿地认定,伊芙利特小姐并不比我们大几岁。两岁,或许三岁,不可能更多。

    不要笑,我的朋友们。确实,我们这两个傻小子都爱上了她。我们两个明里暗里地较着劲,争夺她的宠爱。一句赞扬,一个微笑,或是一个亲切的眼神都能令我们振奋不已。弗雷德的性格直率,他的年龄更长,胆子也更大。他常常从花园里采摘鲜花带给伊芙利特小姐,为她弹奏钢琴曲或是朗诵诗歌,然后要求一个吻作为奖励。伊芙利特小姐并不拒绝他。有时,当我解出了一道格外复杂的数学题,或是回答出了一个高深的地理问题,她也会亲吻我。她的吻是孩子气的吻,印在额头或是脸颊上,柔软而温暖。这样的吻已经足够令我们满足了。于是我们便兴高采烈,欢欣鼓舞。孩子的快乐是多么的简单啊。

    当然,这种孩子气的快乐是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的。过了年,春天,夏天,都匆匆地过去,而就在那个秋天,变故终于发生了。

    约翰尼叔叔来了。

    约翰尼叔叔很少会来乡下看望我们,每次来也绝对待不上一天。他向来厌恶粗俗单调的乡村生活,对我和弗雷德也不怎么关心。并非是他不爱我们,只是他这个人天性放荡不羁,游戏人间,并不适合担当监护人这类严肃的职责。他对我和弗雷德的冷淡态度反而引发了我们对他的喜爱。我们暗自羡慕着他,崇拜着他。没错,他不正是每一个年轻男孩都曾梦想成为的那一种人吗?

    自然,约翰尼叔叔的这次到访令我们十分兴奋。我们兴致勃勃地向他介绍伊芙利特小姐,像是小孩子在向人炫耀自己珍藏的宝贝。我们期待能听到他对伊芙利特小姐的赞美和称颂。毕竟,我们的伊芙利特小姐不是比伦敦城里的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更加可爱,更加聪慧,也更加迷人吗?然而,他只是草草问了问弗雷德和我的功课,然后便躲进了房间里,只在晚餐时才再度出现。在餐桌上,他的表现也十分平淡,甚至算得上是冷漠。他似乎完全免疫了伊芙利特小姐的魔力。伊芙利特小姐对他也敬而远之。在两人之间,似乎有一股不可言说的冷漠默契。

    我从小就是个敏感多思的孩子。从小到大,与弗雷德相比,我在身材和运动能力上总是略输一筹。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努力想要在思维上胜过他,所以我花了很多时间来观察和思考。我想,这就是为什么那天晚上我没有睡着。我默默地躺在床上,等到午夜降临,万籁俱寂。然后,我爬下床,溜出了卧室。我赤着脚走过昏暗清冷的走廊,走下楼梯。我似乎直觉地知道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是的。我知道。她不在卧室,不在休息室,不在餐厅。她在图书馆。门虚掩着,里面没有点灯,可我听到了她的声音。

    她并非是独自一人,约翰尼叔叔和她在一起。他们忘情地亲吻着。她纤细洁白的手指插在他的头发之间,他的手则伸进了她的裙子里。她在轻轻地叹息着。

    我完全呆住了。我站在门外,默默窥探着他们。

    这时,弗雷德来了。

    我没有向他透露过哪怕一丁点我心中的怀疑。我不知道他是自己看出了什么端倪,还是仅仅追寻着我的足迹而来,总之,他来了。他拉开我,挤到了虚掩的门缝前。和我一样,他也看见了。他的脸瞬间苍白了。更糟的是,他无意中触动了虚掩的大门,门向前挪动了一寸,声音细微,在寂静中却无比刺耳。

    伊芙利特小姐睁开了眼睛,那双清澈如水的蓝眼睛缓慢而平静地投向我们的方向。毫无疑问,她也看到了我们。

    我的心跳得飞快,像是在打鼓一样。我逃跑了。

    我扔下伊芙利特小姐和约翰尼,也扔下了弗雷德。我跑回自己的卧室,爬回床上,藏在被子之下。我的手脚冰凉,可是脸颊却烧得火热。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一会儿是伊芙利特小姐那低沉如水的叹息声,一会儿又是她那冰冷明亮的蓝眼睛……

    一夜之间,我的童年时代结束了,我不再是个孩子。

    我不知道弗雷德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想,他一定看到了最后。他什么也没说,我也什么都没说。我们两个从未谈起过那个夜晚。从来没有。

    第二天,约翰尼叔叔走了,回伦敦去了。可我们的生活已经无法再恢复往日的平静。一切都变了,再也回不去了。就算我想假装一切如旧,弗雷德也绝不允许。我的哥哥弗雷德一向是个单纯直率的人。他没有多少心思,也从不掩饰自己的情感。他和我一样深爱着伊芙利特小姐。现在,他受伤了。他被背叛了。他绝不能原谅她。

    于是,一夕之间,弗雷德从这世上最听话懂事的学生变成了世界第一顽劣不驯的小魔王。他撕毁书本,把粉笔扔得到处都是,折断钢笔,又故意把墨水洒在伊芙利特小姐的裙子上。对于这一切,伊芙利特小姐只是默默承受着,用她一贯的温柔笑容来应对。她默默地清扫那些散落一地的碎纸和粉笔块,捡起被折断的钢笔,扶正倾倒的墨水瓶,换上看不出墨迹的深色裙子。“如果你再这样淘气,我就不再喜欢你了。”她对弗雷德说。任谁看到了她说这话时脸上的笑容,都会觉得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

    可是这话却触怒了弗雷德,令他变本加厉地胡作非为。我也明白他为何会愤怒。伊芙利特小姐仍旧是从前那个温柔、甜美、孩子气的伊芙利特小姐。可是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这些仅仅是她虚假的面具。不仅如此,她也知道我们知道。可她却不动声色,谈笑如故。她怎么能如此镇定自若,厚颜无耻?

    然而,我并不怨恨她。我对她的爱依旧如故,甚至更染上了一丝我尚且无法理解的欲望。在那段日子里,我的表现与弗雷德正相反,我越发乖巧听话,善解人意。我鼓励她,支持她,替她斥责弗雷德的胡闹。一句话,我成了伊芙利特小姐的贴心人,她的宠儿。弗雷德为此而鄙视我,他甚至不再跟我说话了,但我不在乎。

    就这样,白昼渐渐变短,天气也一天天转冷,冬天来了。十一月,我们收到了约翰尼叔叔寄来的一封信。信很短,措辞也含糊不清。总结起来只有一句话:他要结婚了。我们知道他早就订了婚,未婚妻名叫玛丽·蒙台戈,是位出身名门世家的高贵淑女。我们都没见过她,也没太把她当回事。现在,或许是约翰尼叔叔阅尽千帆,终于浪子回头,蒙台戈小姐要成为伯明翰夫人了。

    那天下午,我和伊芙利特小姐一起到花园里采摘圣诞节要用的檞寄生。她的心情很好,似乎完全没有被那封信的内容所影响。她始终面带微笑,还轻声哼着歌。可我不能保持平静。我忍不住问了她。

    我问她是不是约翰尼叔叔的情人。

    她愣了一下。“你为什么要这么问?”她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用一种奇怪的平静眼神打量我,然后说:“我就要走了,威廉。”

    她说,她已经递交了辞呈。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令她明白,她已不再适合担任我们的家庭教师这个角色。她已经打点好一切,只等继任者一来就离开庄园。她还说,她本不愿告诉我,因为怕我会伤心难过。

    她是在惩罚我,我想。

    然而,话已说出口,便无法再挽回。第二天,我从管家那里证实了伊芙利特小姐即将离开的消息。新的招聘家庭教师的广告也已经发了出去。我试图抗议,却也无济于事。弗雷德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那时候,我们已经十分疏远了。隔阂就是在那时候埋下的。后来,即便在我们俩个都长大成人之后,也再没能恢复从前的那种亲密无间。

    在伊芙利特小姐离去之前,还发生了一件事。

    伊芙利特小姐是在十一月的月底离开的。大约在她离开的两三天前,有一天夜里,我突然苏醒了过来。那时正是午夜时分,世界安静得不同寻常,正是灵异故事里常常描述的那种魔幻时刻。空气有一点点冷,墙角的挂钟嘀嗒嘀嗒地走着,高大的古董家具投下深邃的阴影,月光从窗帘的缝隙中照进来,如同银色的溪流。我莫名地确信,我是整栋庄园里唯一醒着的人。我相信,我醒来是有理由的。

    我踮着脚爬下床,小心翼翼地不发出一点声音。我走到窗前,扒着玻璃窗向外望。夜里下了雪,但这时候雪已经停了,积雪覆盖了大地,也为树木、房屋和其它物件都披上银色的外衣。月光很明亮,映照着白雪皑皑的世界,如同童话故事中的仙境。然后,我看到了一个纤细的身影。她从积雪的院子中走过,背对着庄园,向着远方森林的方向走去。她长长的金发垂在背后,月光照亮了她的身影,白得耀眼。她什么也没穿,就那么赤裸着走在雪地上,留下一串小小的脚印。那是伊芙利特小姐。我知道,那是她。还能是谁呢?她那娇小美好的身形在月光之下一览无余。她那洁白的脊背,圆润的胸脯,不盈一握的纤腰和修长的双腿,全都毫无遮掩地坦露在这皎洁明亮的月光下,在我的眼前。我注视着这一幕,心中却没有涌起哪怕一丝的情色念头。不,这一幕在我的心中激起的感情是玄秘而神圣的。我感觉自己正像是古希腊传说中冒失的猎人,误闯入了月之女神的休憩所,而伊芙利特小姐正是那女神的至高祭司。她是纯洁无瑕的处女新娘,她是慑人心魄的林中仙子,她是月光与冰雪的奇妙幻象。我这么比喻或许并不恰当,可这正是当时伊芙利特小姐给我的印象。

    我是在做梦吗?我问我自己。她要去哪?她为何要在这深夜之中独自外出?又为何不着寸缕?我无法回答这些问题。时至今日,我有时仍会怀疑,我那一晚的所见究竟是真是梦?我真的看见伊芙利特小姐了吗?

    在那之后,我又上百次,上千次地梦见伊芙利特小姐。那些梦……唉,不提也罢。可是我要说,没有一个梦能像是那一夜一样真实,一样神秘难解。

    两个月后,我收到了约翰尼叔叔寄来的照片。是他的结婚照。照片上,他站在教堂门口,穿着剪裁得体的礼服,看上去英俊非凡。站在他身边,身穿白稠婚纱,手捧鲜花的年轻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伊芙利特小姐。

    

    他停住话头。就在这时,一阵阴风吹来,屋子里的蜡烛竟全都被吹灭了。

    突然的黑暗带来了一阵混乱。幸而,仆人们很快赶来,重新点亮了蜡烛。我必须承认,当火光重新亮起时,我的心里也长出了一口气。并非是因为威廉的故事,他的故事虽然有些怪异,但并不令我恐惧。我所畏惧的是这寂静而深沉的夜晚。万圣节前夜,据传说,这正是恶魔行走于人间的时刻。

    “哎,已经这么晚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威廉说道,“故事就留到以后再讲吧。”

    “什么?你的故事还没讲完?”

    他笑了:“当然没有。这只是个开头。我还没有讲到灵异的部分呢,诸位。”

    “那你现在就应该讲完它。”诗人老兄嚷道,“再没有什么比一个没讲完的故事更令人扫兴了。我宁愿光着身子走回去,也不愿带着半个故事回家。”

    “明天。”威廉许诺,“明天下午,在我家里,我会为你们讲完这个故事。我保证。我会准备好上好的威士忌。”

    “拿出你最贵的威士忌来。”

    于是,我们约定好第二天下午三点在威廉的公寓再聚,然后便各回各家了。

    那天晚上,回到家之后,我做了个模糊而古怪的梦。醒来时,我已记不清梦的具体内容。可是有几个画面,却异常清晰地留存在了我的脑海之中:暗无天日的幽深森林,隐藏在黑影中的巨大猛兽,以及一个金发的、纤细的身影。

    

    第二天下午,我准时来到了威廉的公寓。他的公寓在白桦树街上,有着亮红色的漂亮墙饰和突出的时髦门廊。我赶到时,大家几乎都已经聚齐了。我们围坐在宽敞明亮的客厅里,喝着威士忌,抽着雪茄或是烟斗。威廉则继续讲起了他的故事:

    我昨天讲到哪里了?啊,对了,照片。

    那张照片上的女人是伊芙利特小姐,我当时如此认为,现在也是如此。我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我的疑惑,因为,老实说,我能跟谁说呢?弗雷德那时候已经不跟我说话了,而宅子里的管家和仆人,在我的眼中都是些没有见识的蠢货。所以,我只能把我的疑问深深藏进心底。

    当然,对于这个不解之谜,我也有我自己的猜想。伊芙利特小姐从没说过她的名字,奇怪的是,我们也从未想起问过。然而,她曾经对我们提起,她的父母在她幼时便因为性格不合而分居,她从小跟随母亲长大。或许,伊芙利特是她母亲的姓氏,而她的父亲的姓是蒙台戈。至于名字,玛丽是个非常常见的名字。所以,为什么玛丽·蒙台戈不会是我们的伊芙利特小姐呢?这甚至还可以解释她和约翰尼叔叔之间的关系。

    我承认,这些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我当然也试图去调查过。我读了伊芙利特小姐的求职信,还辗转向管家打听过玛丽·蒙台戈小姐的家庭情况,可却毫无结果,最终不了了之。请记住,我当时只有十二岁,从生下来就一直居住在乡下的宅子里。我缺乏社会阅历,也没有手段或是资源去调查我的猜测。

    继续说故事吧,约翰尼叔叔结婚之后不久,弗雷德由于他持续的恶劣表现被送去了寄宿学校。我在又经历了几任家庭教师的折磨后,也加入了他的行列。在伊芙利特小姐之后,任何家庭教师都只能称为是折磨了。不得不说,寄宿学校很适合我。我在那里活得自由自在,跟同学们相处得也十分融洽。三年后,我离开寄宿学校,考取了大学。差不多也是那个时候,弗雷德一意孤行地参了军。在大学的第一个假期,我迫不及待地离开学校,去了伦敦。不用说你们也知道,我是去拜访约翰尼叔叔和他的妻子。自从我去了寄宿学校,我就再也不曾得到过他的消息。

    也就是在那时我才知道,玛丽·伯明翰已经死了。

    在他们结婚之后,玛丽很快怀了孕。她死于难产,婴儿同样未曾幸免。约翰尼叔叔为死婴取名理查德,以纪念父亲。母子两个都被埋葬在了伦敦东郊的墓地。从那之后,约翰尼叔叔一蹶不振,变本加厉地饮酒作乐,游戏花丛。这些,都是我从约翰尼叔叔的佣人们那里得知的。

    我不敢相信。我不愿相信。可我不得不相信。约翰尼叔叔看上去老了许多,他的眼白上有了长期饮酒作乐而产生的血丝,鬓间也添了几丝白发。他似乎时刻都醉醺醺的,我几乎没法跟他沟通。我意识到,他是真心爱着他那死去的妻子。他还保留着她的房间,据男仆说,从她死那天起,就再没有动过。

    我花了几块钱贿赂管家,借来了那个房间的备用钥匙。该怎么形容呢?那是一个充满女性气息的房间。墙上挂着色彩鲜艳的织锦和风景画,沙发上摆着绣花的蕾丝抱枕,衣柜里挂着昂贵的丝绸裙子和皮毛大衣,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种珠宝首饰和瓶瓶罐罐,似乎还在等着主人的归来。是的,她似乎随时都可能回来,坐在镜子前梳一梳头发,拿起桌上读了一半的书继续读下去,或是走到窗前凭窗远眺。那是一间幽灵栖居的房间。

    这幽灵是我的伊芙利特小姐吗?我不知道。

    房间里没有书信,也没有照片,没有任何线索能证明玛丽·伯明翰就是昔日的伊芙利特小姐。而我也无法开口去问约翰尼叔叔。玛丽和小理查德的死是他一生的伤痛,伤痕至今尚未愈合。我没法再去揭这个男人的伤疤。我做不到。

    于是,我回到了大学。我下定决心忘记这档子事,忘记伊芙利特小姐和玛丽·伯明翰。我决心老老实实地过好我自己的日子。

    然而,命运对我却另有打算。

    大约两年前,我从大学毕业,回到了老家。那时,我从家族律师那里得到了弗雷德的消息。他受了伤,从军队退役了,正在巴黎讨生活。他似乎继承了约翰尼叔叔对风月场所的爱好。据说,他花钱十分大手大脚,常常入不敷出。另外还有一个不算是丑闻的丑闻,他正在和一个舞女同居。作为家族中最后的理智角色,我显然有义务阻止他继续堕落下去。

    所以,我收拾行囊,赶赴巴黎。在平民窟的一间破烂小公寓里,我见到了弗雷德。他长高了,壮实了不少,眼角新添了一道伤疤,令他在眯起眼睛看人时多了一股凶煞之气。但是他的性格依旧,仍旧是那个直爽简单的大男孩。他对我十分热情,似乎是早就将我们之间的龃龉抛诸脑后。我也就放松了下来。我们喝了点酒,然后便开始聊天叙旧。我们聊了战争,音乐,经济衰退,还有很多过去的人和事。我们很默契地都没提起伊芙利特小姐,毕竟,她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酒过三巡,弗雷德邀请我去艳丽夜总会,见一见他的女朋友琪琪。

    我们出了门,夜总会就在两条街外。这也正是弗雷德选择这间破公寓的理由。他和琪琪正住在一起,我能够从那间狭窄昏暗的屋子里隐约的女性痕迹看出这一点:挂在椅背上的吊袜带,带口红印的杯子,看了一半的女性杂志。我想,要拆散他们俩恐怕需要下一番功夫。话说回来,我也不是非得棒打鸳鸯不可。与弗雷德重逢的喜悦仍旧洋溢在我的心头。我已经失去了我的哥哥太久,不愿再与他交恶。所以,如果和这个琪琪在一起真的能够令他快乐,我愿意举双手支持他。

    艳丽夜总会是一个“那种”地方。在座的诸位应该都有所了解,我也就不再多做叙述了。我们穿过大厅,在角落的一个半隐蔽的隔间落座。酒保向弗雷德挥手致意,另有几个身着暴露的女侍也亲热地向他打招呼。看起来,弗雷德已经是这里的熟客了。我们到时,舞台上有一群女孩在甩着裙子跳康康舞。我们坐得太偏,看不到多少。女侍端来了酒,廉价但还不至于无法下咽。

    不久,康康舞表演结束了,舞台上换成了一个男扮女装的人妖唱歌。他唱得倒还不错,高音很稳。散场的康康女孩散入舞池之中,其中一个朝我们走了过来。她直接坐在了弗雷德的大腿上,伸出的手指间夹着一根香烟,弗雷德熟练地替她点上。

    “这是琪琪。”弗雷德介绍,“这是我的弟弟威廉,我跟你说起过一次吧,他上过大学,是我们家族里的聪明人。”

    琪琪笑了,她打量着我,优雅地吐出薄荷味的芬芳烟雾。“你好,威廉。”她说着,向我伸出一只戴着及肘白色蕾丝手套的手。

    而我看着她,愣住了。

    她的头发是金色的,短短的,弯曲地贴在头皮上,被闪亮的银色发带束住。她已经不是什么青春少女了。她的眼角有细细的皱纹,神情中有习惯性的疲惫和厌倦。然而,岁月不曾侵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很大,蓝而清澈,即使在夜总会昏暗的灯光之下仍是如此。她的鼻子小而精致,嘴唇小巧,带着一丝俏皮。浓艳的妆容无法遮掩她清秀脱俗的面容。她如同一位山泽仙女坠落凡尘。

    她是谁?我问我自己。

    她是我曾经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吗?

    她是伊芙利特小姐吗?

    我不知道。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只能干巴巴地握了握她的手。她的手也很小,很柔软。她赏给我一个怜悯的笑容,而后转向弗雷德,在他的耳边低声讲起悄悄话。我知道,她一定是将我看做是那些没见过女人的书呆子了。

    那一天是如何结束的,我已经毫无印象。我的心狂跳不止,大脑也一片混乱,如同陷于鸦片催生的迷幻迷雾之中。她不可能是伊芙利特小姐,我反复在心中告诉自己。她的举止,语言,还有这低微的职业,都绝不可能是我的伊芙利特小姐。可是我看着她,脑海之中却又再次浮现出了那个雪夜之中的纤细身影。两个身影完美地重合在了一起,如同齿轮般严丝合缝。

    几天后,我和弗雷德在一家酒馆里喝酒。他告诉我,他要离开巴黎一段时间。他有一个“生意”要做,他说。从他含糊其辞的描述中,我读懂了他的言外之意。“生意”并不合法,但是能带来大笔的钞票。他还告诉我,他计划一回来就开始准备和琪琪的婚礼。我尽力劝阻他,甚至提出借钱给他,但是他的心意已决。

    我无话可说,只能祝他好运。

    结果,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我本想把他的遗体带回祖国,在家族墓园之中安葬。可转念一想,弗雷德从未真正喜爱过我视为家的那片土地。或许巴黎才是他心里认定的家。他的青春年华,他的朋友,他的爱都在这里。所以,我把他留在了巴黎。

    令我意外的是,琪琪并未出席葬礼。她完全失踪了。

    我四处寻找她,同时也打探她的身世和信息,却收获寥寥。我从夜总会的老板那里得知,早在弗雷德死前,琪琪就辞去了舞娘的职务。我继续追寻,最后,是曾与她同住的康康舞女郎告诉我:琪琪回老家了。

    她的老家在贫穷偏僻的山区之中,那地方异常偏远,而且未曾开化。就算是从最近的火车站开车去,也要三天的路程。我租了一辆车,独自一人便上路了。这段路途的大部分时间还算令人愉快。虽然路途崎岖坎坷,荒无人烟,却也有许多尚未被人类打扰的宁静景致。

    然而,就在我即将抵达之际,我险些丢了性命。

    当时是傍晚时分。虽然是傍晚,天色并未昏暗,我还能清晰地看清前方的道路,所以我也就还未休息。那一段路紧邻着一片森林,路两旁尽是高大的树木。突然之间,一个黑影从我面前横跃了过去。我当然是急踩刹车,猛打方向盘。万幸,车没有撞上那东西。事后我才发现,那是一头鹿。我于是发动车子,继续前行,可那头鹿竟然又跳了回来,正好撞在了我的前挡风玻璃上。

    这一次,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等我苏醒过来,已经没有了那头该死的鹿的影子。我的车翻了,车头撞进了路边的一棵树里。而我,仍被困在车里,动弹不得。我的头晕乎乎的,肋骨断了几根,全身上下无处不在疼痛。天渐渐黑了。在这条偏僻的路上,完全没有车辆经过,救援也就无从而来。

    我就要死了,我想。

    死在荒郊野岭,无人知晓,全为了追寻一个荒谬的幻影。

    我还不想死。当然。然而,身处于这样的绝境之下,我已经无计可施。我只能等待……奇迹,或是死亡。

    天完全黑了。寂静统治了世界,只有偶尔的一丝鸟鸣,一阵风声。我的意识渐渐模糊,疼痛也逐渐远去。我平静了下来。而就在这如梦似幻的最终宁静之中,我再次见到了她。

    是的,是她。现在我知道了。我确信了。是我的伊芙利特小姐。

    她自黑暗与寂静之中现身,金发披散着,纤细的身躯不着寸缕,只披着一层朦胧如月光的白纱。她温柔地向我微笑,蓝眼睛之中撒满星光,她冰凉而柔软的手指抚摸着我的额头,抽去了我的迷茫与困惑。她在我的耳边低声歌唱,曲调婉转而悠长,却是我所听不懂的语言。我明白了,那是塞壬的歌声,是精灵、鬼怪与林中女妖的歌声。

    在她的歌声之中,我渐渐睡去。


    “就是这样了。”威廉说。

    “什么?”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了,朋友们。”他回答,“第二天早晨,一个路过的农夫救了我,他送我去了医院。我养好伤,就坐上第一班轮船回家了。我再没有去过巴黎。就这样。”

    他倒上满满一杯威士忌,一饮而尽。一时间,房间里陷入了异常的沉寂。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谁也不知道要如何来打破这宁静。

    就在这时,门开了,一位年轻女士走了进来。

    “哦,威廉,你不会又在给大家讲你那个老故事吧?”她问道。她优雅地来到威廉的身边,亲了亲他的脸颊。她很漂亮,金发碧眼,打扮时尚,属于那种娇小可人的类型。“先生们,威廉让你们无聊了吧。”

    我想我曾经听威廉提起过,这一定就是他的未婚妻,魏玛小姐。

    “再喝一杯?”有人提议。

    没有人反对。

    

    那一天,我回到家,睡得十分安稳,并没有再次被威廉的这个古怪故事所困扰。不过,我必须承认,他的故事还是令我忍不住思考。伊芙利特小姐是真实存在的吗?或者,她自始至终都只是威廉的幻想投射?此外,我还注意到一点:魏玛小姐的容貌恰好就与他故事中伊芙利特小姐非常相似。

    我并没有过多地考虑这件问题。实际上,我几乎很快就忘了威廉和他的故事,直到几个月后,我在报纸上看到了那则报道:威廉·伯明翰先生和他的新婚妻子在蜜月途中遭遇了致命的飞机事故,遗体下落不明。

    几天后,我和酒友们一起去参加了威廉的葬礼。仪式在他家乡的一座教堂举行。在葬礼上,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一位戴黑面纱的女人。她站在最后一排,身形纤细,穿着保守的黑色丧服。我觉得她的身影有些眼熟,她那隐藏在黑面纱下的模糊面容令我忍不住想起了魏玛小姐,尽管我只见过她一面,但我还是忍不住注意到了那轮廓上的相似。或许她是魏玛小姐的姐妹吧。

    葬礼结束之后,在好奇心的作用之下,我上前去与她搭话。

    从近处看,她的面容与魏玛小姐越发相似,金色的头发,杏仁形状的蓝眼睛,黑色的丧服衬托得她的皮肤寻常白皙,像是十二月的雪花。我向来自诩善于判断女人的年龄,却也说不清她的年纪。她看上去不老,也不年轻。她的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质,无视时间,恒久于岁月,如同美术馆里的大理石雕像。在她的注视之下,我不知怎么紧张起来,自我介绍也说得磕磕巴巴。

    “您是魏玛小姐的亲戚吗?”我问。

    “不,不。”她笑了,“我是威廉这边的。也不算亲戚吧,在他小的时候,我当过他的家庭教师。我是伊芙利特小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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